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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几种情况下购房合同是无效的!

2021-09-08  

在实际房屋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有很多无效情形出现。因此,作为房屋买卖活动当事人,只有依法签订合同才能确保合同效力。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购房合同是无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讲述。

购房知识

一、购房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1、房、地分开出售,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地上,为土地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
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多少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多少种买多少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主体必须是该房屋所有权人。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出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

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况有哪些?

1、协议解除

商品房买卖双方未达成共识,因此解除协议。也就是说比如A和B双方交易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多少无法多少一致共识,故而双方约定协议解除。

2、根本违约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事实。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事实。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迟延履行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来源:钟祥海子河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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