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购房新政详细解读!
2024-11-20
10月25日,荆门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落实中心城区安居工程有关购房补贴的通知》,就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解读。





1.部分情形不纳入社保补贴范围
事关购房补贴范围:

审查程序:各职能部门在线上根据职责分工并联审查。其中,市公安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户籍信息;市人社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学历信息;市、区卫健部门负责审查二孩三孩家庭信息;市民政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婚姻登记信息;市房屋交易管理机构负责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及购房补贴政策享受情况。各部门在 1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成并反馈至商品住房所在区住建部门初审,区住建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反馈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反馈市财政部门。
发放程序:市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支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通知》中还介绍,新建商品住房是指2014年1月1日后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在售项目(不含问题楼盘、保交楼项目、补签合同的商品住房)。
购房补贴发放后,申请人需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由市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手续。
市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应根据市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提供的补贴情况,及时在商品房楼盘表中将相应商品住房合同进行锁定。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银行卡号,因申请人原因导致购房补贴未能按时到账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安居工程的购房补贴由市级统一兑现。补贴资金按照申请人所购商品住房区域,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区级承担资金通过财政结算由区级上解市级。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724-690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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