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改善型住房的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2024-11-21
荆门的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如下:
商业贷款政策
首套和二套的认定: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首付比例: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 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 25%.
贷款利率:央行已取消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荆门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目前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 20 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条件放宽:取消购(建)房提取次数不超过三次的限制,所有本市缴存职工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且已结清贷款的,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取消 “取贷二选一” 限制,在使用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前提下,职工在购房提取公积金后仍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额度限制取消: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比例限制,提取后账户余额保留百元位.
异地职工贷款限制放宽: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期限与本市职工相同,并取消异地缴存职工在荆购房贷款需要担保人的条件.
首付比例:最低 15%.
贷款额度:普通住宅最高可贷额度 70 万元,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最高可贷额度上浮到 84 万元,来荆人才家庭购房最高可贷额度根据人才认定类别上浮,最高 210 万元,购买高端住宅最高可贷额度上浮到 140 万元.
贷款利率:5 年以下(含 5 年)和 5 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 2.35% 和 2.85%;5 年以下(含 5 年)和 5 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 2.775% 和 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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