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荆门市 2025 年拆迁范围及补贴政策相关信息:
根据《2025 年荆门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计划》,围绕市政道路建设、城市更新、城区改造及公共服务提升四大领域,部署了 9 个征收项目,具体如下:
苏台片区城中村改造:位于苏台片区。
五一北路建设:位于苏台社区。
东宝化工循环产业园 V3 道路工程:涉及子陵铺镇三当村、石桥驿镇叶冲村。
明礼路西段下穿荆沙铁路工程:位于团林铺镇兴垱村。
中建三局荆南熙园基地危旧房改造:位于掇刀石街道掇刀石社区。
双堰南路(双喜一路至荆西大道):具体位置在双喜一路至荆西大道之间。
荷花路(双喜三路至荆西大道):位于双喜三路至荆西大道区间。
荷花学校(荆西大道以东):荆西大道以东区域。
北片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涉及双仙、杨店、响岭、双喜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
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3 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 号)规定执行。如拟征收土地涉及 Ⅱ 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标准为 69.45 万元 / 公顷。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等标准的通知》(荆政办发〔2024〕12 号)规定标准补偿。涉及村民住宅的,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根据村民意愿,分别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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